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张家港校区:
精确识别家庭困难学生,是精准实施学生资助的重要前提,是公平、公正、合理分配各类资助资源的重要保障,是决定国家资助政策落实效果的基础性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提高学生资助的精准度,根据 《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及《江苏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1.广泛宣传(9月3日-9月5日)
各学院通过各种宣传途径,对学生广泛宣传,让每一个学生知晓困难生申请认定工作事宜,熟悉使用申请平台认定流程,要告知学生只有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方有资格申请资助。
2.学生个人申请(9月3日-9月14日)
凡有意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生的学生,通过微信公众号“江苏学生资助”或http://jsxszz.jse.edu.cn/pros/identity/indexgjzz.action网址登录,根据系统要求填写信息,提交资助申请。学生有困难无法提交申请的,由学院主动帮助其完成资助申请手续,确保应助尽助。
3.学院审核学生信息并完成省系统数据比对核实工作(9月11日-9月15日)
登录江苏省资助管理系统-困难生认定模块,审核每位学生的填报信息,同时对系统对比不一致数据进行核实确认,完成后,学生家庭经济量化指标得分方可生效。
4.校级完成数据导出导入系统工作(9月16日-9月17日)
学生处将江苏省资助系统全校申请困难生学生数据导出整理,导入至学校困难生认定辅助平台系统。
5.学院完成申请困难生学生的家庭走访并填报相关信息(至困难生等级认定确认工作结束前)
对所有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现家庭走访全覆盖,未实现线下走访的须全部完成线上家访,完成走访后在学校困难生认定辅助平台系统中填报学生家庭走访记录,并将家访记录数据导入到江苏省资助系统,线下家访的需上传附件的,在省系统中完成上传。
6.学院开展民主评议工作(9月18日-9月22日)
各学院成立民主评议小组,小组成员登录学校系统对申请困难生学生开展民主评议打分工作。
7.校级导入学生消费数据(9月23日-9月24日)
学生处采集并整理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校园一卡通食堂消费数据,同步导入至学校困难生认定辅助平台。
8.校级框定困难等级分数区间(9月25日-9月27日)
学院检查并统计申请困难生学生综合得分,学生处将根据全校学生综合分值进行统一测算,划定各困难等级对应分数区间并公布。
9.学院核实并确认困难等级(9月28日-9月30日)
学生处根据框定分数区间计算全校学生推荐困难等级,各学院核实系统生成困难等级及学院推荐等级,对不评定困难生学生要逐一核实并说明。
10.困难生认定结果公示工作(10月1日-10月7日)
学院将认定结果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省系统中免申即享困难类型学生免于公示),公示期间学生如有异议可向学院提出,学院须开展复查,并及时反馈复查结果,困难等级确认后上报学校。公示时,严禁泄露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期结束后及时去除信息,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11.校级复核评定(10月8日-10月15日)
学生处对各学院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复核, 对系统比对信息、各学院困难生人数、困难等级情况进行最终核实。
12.数据导入学校系统及数据上报(10月15日-10月20日)
各学院按照要求将学校系统数据导入至江苏省资助管理系统,学生处确认本年度最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无误后,将数据上报省资助系统,并按要求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和关键环节,认定工作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国家资助政策能否有效落实,涉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切身利益,学生资助工作人员需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认定工作的重要性。认真部署、积极开展,按照学校文件要求及整体时间节点统筹安排工作。
2.加强政策宣传。各学院通过各种宣传途径,加大宣传力度,务必让每位学生知晓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要告知学生凡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方有资格申请资助。学院通过宣传培训,让学生充分了解申请平台使用,引导学生应用申请平台提交资助申请,完成申请提交,如学生有困难无法操作申请的,由学院收集其信息代为提交;如果为江苏省资助系统特殊困难类型学生,但本人主动放弃困难生申请的学生,须向学院提交书面说明。
3.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工作,做好审核及公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4.保密工作。对于学生提交的家庭经济信息及个人敏感信息,各学院要认真按要求严格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附件:《江苏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江科大校〔2023〕152号)
江苏科技大学学工部
2026年9月11日